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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
 

 

按照《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国环规土壤〔2017〕6号)要求,5月23日至2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对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汇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龙口市福利车辆配件厂5家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企业的加工利用场所、加工利用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核查,5家企业基本符合进口固废相关规定。针对部分企业提出的“希望增加废纸进口批准量”诉求,核查组现场作了详细答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2020年年底前我国将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企业应及早开展相关替代技术和原料的研究应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按照逐年压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的原则,山东省进口固废批准数量逐年下降。2017年进口固废批准数量为324.58万吨,2018年进口固废批准数量为147.95万吨,同比减少54.42%;2019年进口固废批准数量为113.76万吨,同比减少23.11%;2020年将继续压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到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