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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刘庙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区(嘉国土-2018-0057号
 
大刘庙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区(嘉国土-2018-0057号宗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刘庙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区(嘉国土-2018-0057号宗地)总占地面积41261m2。地块位于嘉祥县嘉祥街道,演武路东,汽车站北路南。根据《嘉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嘉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历史及现状
根据现有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其中22700平方米为大刘庙村耕地、22442平方米为高庄村耕地、258平方米为何庙村耕地。主要用途为耕种,主要种植农作物为小麦和玉米。2013年地块西侧约1500平米建设养猪场,2015年养猪场北侧约2000平米区域建设居民住宅,2018年养猪场和住宅拆除。2018年8月大刘庙社区回迁工程开工建设,目前该工程已封顶。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输送等用途,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三、调查工作的开展
本项目由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布点及报告编制,由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土壤采集和分析。
四、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及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45项基本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39项常规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氟化物,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主要受当地水文地质情况影响有关,不是污染导致。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5.3.2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本次调查的土壤各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现状不存在超标污染,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