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工作,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近日省水利厅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公共供水企业取水许可办理、非常规水配置、取水许可逾期申请延续、取水许可验收把关、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以及延续、变更取水许可实施主体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取水许可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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